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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是:中公教师网 > 教师资格考试公告 > 江西教师资格考试公告 >
来源:江西教育网 时间:2019-12-03 14:56:54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按照《关于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8]231号)文件精神,现将江西省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2019年12月10—13日;
2.网上审核确认后缴费:2019年12月10—17日17:00;
3.网上打印准考证: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5日;
4.面试时间:2020年1月4—5日(考生人数较多的考区面试结束日期将顺延,具体面试时间见准考证);
5.成绩公布:2020年3月3日。
二、报考条件与对象
(一)报考条件
在江西省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者(含江西籍在外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并符合其它报考条件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⑴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⑵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⑶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⑷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⑸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对象
1.凡户籍或居住地(按照《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精神,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当地居住证)在江西省的社会人员。
2.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3.江西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