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中公教师网 > 国家教师资格证考试 > 教师资格认定 > 申请须知 >

2021春季上海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认定入口

来源:中公教师网  时间:2021-05-11 14:33:42

教资笔试如何备考

2021上海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认定入口已发布,上海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2021年5月18日至6月20日,上海教师资格证认定入口官网是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2021上海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详细如下。【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 | 教师资格证认定网报入口官网

上海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

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有关流程如下:

(一)认定信息填报

请2021年5月18日至6月20日(2021年6月1日—6月6日期间因系统维护,网站关闭)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根据认定机构职权分类选择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或各区教育局并搜索教师资格从“立即办理”入口进行申报,网报时间到期,本市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

参考图示(请根据图1-图4按顺序操作):参考图示

报名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点击【认定信息填报】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必须在2021年5月18日-6月20日期间完成),根据系统提示信息填写完成的一个工作日后点击【上传预约查询】进行资料上传(视数据核验结果进行上传,必须在现场受理前完成)、预约体检(必须在2021年6月24日12:00前完成预约)等后续流程。【认定信息填报】、【上传预约查询】两项操作严格按照先后顺序进行。

2.选择确认点:

(1)申请人填写信息时,应根据系统提示的“确认范围”自行选择确认点。根据“确认范围”不同,上海市16个区,每个区均设有高中及中职-**区受理点(非应届毕业生)、高中及中职-**区受理点(应届毕业生)、初中及以下-**区受理点(非应届毕业生)、初中及以下-**区受理点(应届毕业生)四个确认点。各受理点根据任教学段和是否应届毕业生严格划分确认范围,申请人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确认点,提交后申请人将无法在系统中自行修改确认点。确认点选错将无法正常受理。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建议以本科毕业证选择非应届毕业生选项申请教师资格,更为便捷。

(3)若确需修改确认点的,申请人请拨打电话:62523036(电话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进行预约。预约完成后,申请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预约的时间前往延安西路900号415室修改确认点信息。修改信息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5日。

3.个人承诺书:下载《个人承诺书》并按照个人承诺书中的说明及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4.选择考试形式:上海仅受理“国家统一考试”和“免试认定改革人员”两种形式。

注:

“国家统一考试”是指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是指在毕业学校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5.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须进行在线核验,不能成功调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的,请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照片,并在现场受理时出示有关证件的原件。

6.学历证书须进行在线核验,不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的,请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照片,并在现场受理时出示有关证件的原件(申请人每年只能进行2次学历证书在线核验,请申请人在填写学历证书信息时慎重填写,仔细核对后再提交信息,以免学历信息核验失败)。

7.网上申请“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不得随意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

8.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或证件真实、准确,申请人将承担由于信息或证件不真实、不准确、隐瞒、伪造和个人疏漏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9.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成功申领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10.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对于相同学段相同学科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

(二)上传预约查询

申请人完成【认定信息填报】两天后,点击【上传预约查询】进行如下操作:

1.资料上传:请根据系统提示要求进行上传。

2.预约体检:申请人请根据系统显示的可预约日期自行预约,并打印带有条形码和个人信息以及照片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预约体检及打印《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必须在2021年6月24日12:00前完成。

3.体检:

(1)申请人本人根据《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上的预约时间、地点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中心完成体格检查(体检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体检各项检查内容,要求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不得自行前往门诊、急诊或者其他医院进行检查。体检相关情况由体检医院负责解释。

(2)体检结束1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登录报名申请的网站查询体检结果。

(3)医院作出体检结论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将体格检查表带离医院。体格检查结果将由指定医院体检中心直接转送至认定机构,不需本人领取。

(4)请申请人保留体检发票,便于查询。

(5)本网站其他页面或其他网站展示的空白样张无效。

4.预约现场受理:申请人在系统中查询到体检合格后,方能预约现场受理时间,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及受理材料清单》。申请人请根据系统显示的可预约日期自行预约。预约现场受理必须在2021年7月15日前完成。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本专科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填写认定信息后,预约并完成体检。待获得学历证书后,须再次登录系统点击【认定信息填报】更新个人学历证书信息,进行学历信息在线核验,点击【上传预约查询】上传毕业证书照片后(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不得上传学位证书),方能预约现场受理。在线核验调取的学历信息与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此时系统中核验状态显示为“待检验”)的申请人现场受理时须同时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学历证书原件。预约现场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5日,未能及时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本专科生本次认定申请无效。

5.现场受理:申请人预约现场受理后,请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及受理材料清单》中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根据预约时间、地点,完成现场受理(现场受理全市统一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现场受理完成后,申请人将获得由受理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预审)回执》。

注:

上述“1.资料上传、2.预约体检、3.体检、4.预约现场受理、5.现场受理”等各环节操作未按要求完成的,现场不予受理。

6.上网查询认定结果,办理领证手续

教师资格认定审批将在现场受理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告之认定结果。申请人请根据《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预审)回执》所提示的时间登录报名申请的网站查询认定结果和领证事宜。现场领证须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三)资料上传及现场受理携带材料要求说明

1. 个人证件照。

上传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1寸彩色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与“认定信息填报”处上传的照片必须保持一致)。

(2)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

(3)照片文件应小于200kb,并在此基础上尽量保证清晰。

(4)照片文件分辨率宽度应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应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5)照片必须显示考生头部、双耳、眉毛、肩的上部,肩膀以下不得出现,不得侧身;

(6)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7)照片背景必须为白色背景无边框(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建议申请人避免穿着白色服装;

(8)不得使用手机翻拍旧照,照片处理软件仅限使用于照片尺寸剪裁,不得对面部进行任何修饰,照片必须图象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9)不得使用手机自拍,不得自行背靠墙壁拍照,照片中不得有阴影。

(10)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

(11)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审核不通过退回要求重新上传,现场受理截止前(2021年7月15日)未按要求上传照片的,本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无效。

样张:

2.《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在认定信息填报时下载个人承诺书,须用A4纸打印。打印后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日期后,将承诺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纸张必须A4竖版、正面、整体清晰)。签名后上传成功的《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可在线预览《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上传效果。如预览时发现《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3.《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查看附件1、2):由申请人下载附件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后,截止至2021年6月22日发送至邮箱:shteacher900@163.com;在2021年6月25日前,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电话通知申请人前往延安西路900号415室领取加盖公章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随后由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经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核实后,由其将函件返回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香港或澳门警务部门。

4.《身份证》。

系统将自动进行身份证证照调取。请申请人仔细核对在线调取的“姓名”、“有效期”等信息。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调取证照证息的申请人须自行将身份证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件必须正、反面同时上传,整体清晰)。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或未能成功调取信息的申请人现场受理时须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注:

(1)身份证遗失,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或未能成功调取信息的申请人,须自行将派出所办理的临时身份证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件必须正、反面同时上传,整体清晰),现场受理时提供派出所办理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并限时提交办理完成的身份证原件。

(2)港澳台居民此项将有效期内本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件必须正面、整体清晰)。现场受理时须同时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证件原件。

5.户籍或居住证、学生证相关证明。

(1)本市户籍申请人系统将自动进行户籍证照调取。请申请人仔细核对在线调取的“姓名”、“有效期”等信息。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调取证照信息的申请人须自行将户口本第一页户主姓名及地址信息页和申请人本人信息页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件必须正面、整体清晰)。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或未能成功调取证照信息的申请人现场受理时须同时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户籍原件。

(2)非本市户籍申请人系统将自动进行居住证证照调取,请申请人仔细核对在线调取的“姓名”、“有效期”等信息。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调取证照信息的申请人须自行将居住证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件必须正面、整体清晰)。

所有申请人居住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或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姓名”、“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调取证照信息的申请人现场受理时须同时提供:居住证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原件(cw9开头)和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如果有效期证明遗失,需要去原发证机构补办);或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原件(2013年7月1日以后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上面印制的有效期与实际有效时间相一致的,只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即可;2013年7月1日以后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上面印制的有效期与实际有效时间不一致的,需提供居住证原件积分有效期证明原件)。

注:

居住证遗失,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调取证照信息的申请人,须自行将派出所开具的补办回执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件必须正面,整体清晰),现场受理时提供派出所开具的补办回执原件,并限时提交办理完成的居住证原件。

(3)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本科大四(专科大三)以上在读学生、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含本市户籍在本市就读、外省市户籍在本市就读、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学生)不用提供户籍证明和居住证。在读学生申请人自行将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含副卡)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件必须正、反面同时上传,整体清晰),可用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或学信网上学籍报告代替学生证原件,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印有“学生证(研究生证)”字样校园卡可作为学生证使用,其他校园卡不得代替学生证。现场受理时须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学生证明原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人须自行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在认定信息填报时在线核验调取的证书信息与申请人证书原件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调取证书信息完成在线核验(此时系统中核验状态显示为“待检验”)的申请人现场受理时须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普通话证书原件。

注:

(1)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2)本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由上海市语言文字水平测试中心负责,地址为:延安西路900号一楼,咨询电话:62558388。

(3)普通话证书遗失,在线信息核验相符的申请人,上传发证机构开具的遗失证明或普通话成绩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在线核验调取的证书信息与申请人证书原件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调取证书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的申请人,开具遗失证明不予认可,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7.学历证书。

申请人须将学历证书拍照上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在读学生上传专科毕业证,在读研究生上传本科毕业证,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不得上传学位证书。

申请人在认定信息填报过程中将进行学历信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在读学生填写专科毕业证,在读研究生填写本科毕业证)在线核验,请申请人仔细核对在线调取的“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等信息。在线核验调取的学历信息与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此时系统中核验状态显示为“待检验”)的申请人,另须将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照片必须正面、整体清晰),现场受理时须同时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本专科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填写认定信息后,预约并完成体检。待获得学历证书后,须再次登录系统点击【认定信息填报】更新个人学历证书信息,进行学历信息在线核验,点击【上传预约查询】上传毕业证书照片后(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不得上传学位证书),方能预约现场受理。在线核验调取的学历信息与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此时系统中核验状态显示为“待检验”)的申请人现场受理时须同时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学历证书原件。预约现场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5日,未能及时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本专科生本次认定申请无效。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建议以本科毕业证选择非应届毕业生选项申请教师资格,更为便捷。

注:

(1)学历证书遗失,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的申请人,自行将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照片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在线核验调取的学历信息与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信息不相符或不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此时系统中核验状态显示为“待检验”)的申请人,自行将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照片必须正面、整体清晰),另须将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拍照上传,现场受理时须同时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2)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现场受理时另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现场受理时另须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不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申请人自行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现场受理时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4)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不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申请人自行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现场受理时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5)“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6)“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7)不能成功调取学历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的且未完成“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申请人(包含正在办理的人员)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申请人认定信息填报时系统将自动进行在线信息核验,申请人无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线信息核验不相符或无的申请人,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9. 其他。

(1)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另须将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照片必须正面、整体清晰),现场受理时须提供等级证书原件。

(2)其他应认定或受理机构根据数据核验结果后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现场受理时,上述所需材料,未按要求上传或携带的,不予受理。

相关公告:2021上半年上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以上就是2021上海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认定入口,上海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间:2021年5月18日至6月20日,上海教师资格证认定入口官网是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2021上海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认定入口-中国教师资格网

(责任编辑:zgjsks_yxm)

互动交流

  • 微博二维码

    微信:中公教师考试

    中公教师官方微信

  • 教师资格微信二维码

    微信:中公教师资格考试

    共享资讯全面备考

  • 教师招聘微信二维码

    中公教师题库

    随时随在线做题

  • 题库二维码

    视频号:中公教师考试+

    碎片时间也能学习

热门推荐

页面介绍

本栏目为您提供2021春季上海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认定入口_中公教师网 ,更多2021春季上海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认定入口_中公教师网相关内容,请关注中公教师考试网